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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
    資料來源:政風處       

    常見問答 -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

    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第17條規定「同一申請人對同一申報人之資料,每年以查閱一次為限」,復同法第18條規定「申請人一次以申請查閱一人之申報資料為限」。

    承辦單位:預防科
    電 話:07-3373435、33734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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